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KS-2025-C1-0007
项目名称:龙胜高山蔬菜提质扩面(2025年村集体经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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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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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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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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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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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办法“3、项目管理机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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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机构分……………7分
(1)项目经理:拟派任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初级职称得2分,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只记最高一个职称得分),满分3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3)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中具有助理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0.5分,满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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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机构分…………满分4分
(1)项目经理:拟派任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 2 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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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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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办法“4、业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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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绩分……………………3分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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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绩分……………………满分6分
供应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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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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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2.2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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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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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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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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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2.4.1付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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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第一次进度款为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合同内进度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完工结算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造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票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应承担因不合格发票产生的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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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支付30%预付款,剩余工程款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票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应承担因不合格发票产生的所有责任。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完工结算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造价的 97%;发包人按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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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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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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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补发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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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三、其他更正事宜
磋商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胜县龙胜镇浔江北区滨江大道崇粉街1幢1单元、龙胜各族自治县华龙街3号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方式:13617869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凯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胜县龙胜镇龙脊大道外侧(日新村日新组安置地住宅楼)1栋201室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方式:18169650875
采购代理公司:广西凯胜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