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交通运输局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永青铁路专用线沱浍河大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交通运输局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永青铁路专用线沱浍河大桥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河南段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交通〔2007〕156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永城市交通运输局以永交字〔2025〕5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城市交通运输局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永青铁路专用线沱浍河大桥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商工程〔2026〕008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6-3;
2.3 项目概况: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永青铁路专用线沱浍河大桥工程,起点位于 DK20+658.692(=永青铁路K20+658.692),终点位于DK23+600.749(=永青铁路K23+601.387),改线工程长度2.942km。其中桥孔跨及梁型布置为:3-32m简支T梁+84m钢桁梁+5-32简支T梁。工程内容包括征地拆迁、改路、路基土石方、路基附属、桥梁、涵洞、轨道、通信、信号及大临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永城市交通运输局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永青铁路专用线沱浍河大桥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永城市交通运输局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永青铁路专用线沱浍河大桥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300日历天;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约3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或质量控制目标:
第一标段: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2.7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72106312.00元;
第二标段:576850.00元;
2.8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1 项单项合同建设里程不少于 2 公里(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00 万元)的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新建、改建、改造工程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铁路工程(铁道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本单位自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6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工具有铁路工程(铁道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自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6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2第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有 1 项单项合同建设里程不少于 2 公里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自 2025 年 1月 1 日以来连续 6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一、二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3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 2023、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 CA 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 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6年02月11日上午9 时 00 分。
5.3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九开标席位。
5.4 解密时间开始时间为 2026年02月11日 09 时 00 分至2026年02月11日11 时 00 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5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6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7 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具体内容请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9.0)及部分系统功能优化的通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5.8 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3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6年01月22日 9:00 至2026年02月11日 0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 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
6.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6年01月22日 9:00 至2026年02月10日 17:00 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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