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睢宁县城东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实施的睢宁县城东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已由睢经济发投〔202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润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城东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片区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东城区(西渭河以东片区及高作镇区)
2.2建设规模:对西渭河以东片区及高作镇区现状道路雨污水进行改造。对睢宁县城东片区32条主要道路下的现状管网进行清淤检测,对现状合流和不满足排水要求的道路进行整治,对道路沿线小散乱进行整治。
2.3本工程预算金额:约43491.16万元(III片区)。
2.4招标范围:需完成工程勘察设计:1)包括项目勘察(现状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地质勘探、地表附着物清查、开展必要的物探测量等)、扩初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文件等编制,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等所有最终成果)。 2)完成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并不局限: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配合完成规划手续办理、道路挖掘手续办理、交通导改手续办理、建筑物安全鉴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生态红线保护不可避让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土地报批(含临时占地)手续办理、环境监测及相关专题报告等技术咨询,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服务工作。3)配合片区范围内其它雨污分流工程的方案和施工图审核。4)配合完成达标区评估验收工作及招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工作等。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等所有最终成果)。
2.5服务期限:接到发包人下达的施工图及预算编制指令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审查后一周内提供施工图。
2.6本工程设计招标为3个片区。
I片区:睢宁县北环路以北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II片区:睢宁县城北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Ⅲ片区:睢宁县城东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本公告为Ⅲ片区,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片区投标,开、评标顺序为I片区、II片区、Ⅲ片区,前一片区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后一片区的评审,但不再重复推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各阶段要求的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国家、省自然资源部门(含测绘与地理信息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且资质专业中涵盖工程测量专业,但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设计单位若不同时不具备上述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体(须提供联合体各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牵头人)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总投资不低于140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市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合同协议书(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
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指标,须同时提供可体现上述指标的该合同甲方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牵头人单位人员)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设计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4日。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bszn/superviseInfo.html)%EF%BC%8C%E4%BA%8E%3Cstrong%3E2026%E5%B9%B402%E6%9C%8814%E6%97%A517%E6%97%B6%3C/strong%3E%E5%89%8D%E7%99%BB%E9%99%86%E3%80%8A%E5%BE%90%E5%B7%9E%E5%B8%82%E6%B0%B4%E5%88%A9%E9%A1%B9%E7%9B%AE%E6%8B%9B%E6%8A%95%E6%A0%87%E4%BC%9A%E5%91%98%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8B (网址“http://***/xzslhy/%E2%80%9D)%E8%87%AA%E8%A1%8C%E5%BB%BA%E7%AB%8B%E4%BC%81%E4%B8%9A%E6%8A%95%E6%A0%87%E4%BF%A1%E6%81%AF%E8%B5%84%E6%96%99%E5%BA%93(%E5%BC%80%E6%88%B7%E9%93%B6%E8%A1%8C%E5%8F%8A%E5%85%B6%E5%BC%80%E6%88%B7%E8%B4%A6%E5%8F%B7%E5%BF%85%E9%A1%BB%E6%98%AF%E6%9C%AC%E5%8D%95%E4%BD%8D%E5%9F%BA%E6%9C%AC%E8%B4%A6%E6%88%B7%EF%BC%8C%E5%87%A1%E5%B7%B2%E5%9C%A8%E3%80%8A%E5%BE%90%E5%B7%9E%E5%B8%82%E6%B0%B4%E5%88%A9%E9%A1%B9%E7%9B%AE%E6%8B%9B%E6%8A%95%E6%A0%87%E4%BC%9A%E5%91%98%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8B%E4%B8%AD%E5%B7%B2%E5%A4%87%E6%A1%88%E7%9A%84%E4%BC%81%E4%B8%9A%EF%BC%8C 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 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5.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4日17时;
5.3招标文件售价0元,另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要求:须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支付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4日17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将无法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9320050101283966830031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 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90/BidOpeningNew/)%E5%8F%82%E4%B8%8E%E5%BC%80%E6%A0%87%E3%80%82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评标标准和方法
9.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9.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9.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睢宁县水务局0516-67031770。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index.html)%E4%B8%8A%E5%8F%91%E5%B8%83%E3%80%82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
地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武献龙
电话: 0516-80375587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润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睢河路193号商务楼517室
联系人:许工19351566005
项目负责人:鲍奎龙19351576005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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