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334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代建人)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KG-CG-202511002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村庄管网及水表更新改造:八千办事处小合庄、小李庄、香炉朱等三个行政村的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以及安装更新水表共约1810组。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管径DN160管道约5855米、管径DN110管道约6577米、管径DN63管道约30043米、管径DN20管道约8945米。
(2)配水管网工程:铺设约688米管径DN600配水主管以及至村内水站的约3070米管径DN200配水支管。
注:以上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资质的备案登记截图,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 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在投标企业注册(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2)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人资质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4)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rcpu.cweun.org/)查询信息网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1)、(2)、(3)、(4)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且需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在本工程承担水利工程专业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量应≤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7.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60074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1-86198136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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