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出售方拟采用公开途径方式进行可回收利用物资出售(2026年1月),兹邀请符合本次可回收利用物资出售要求的参选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出售方:四川金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四川金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可回收利用物资出售(2026年1月)。
3.内容及范围:
3.1出售内容及范围:
序号 | 可回收利用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 | 提货时间 | 备注 |
1 | 废旧钢筋 | 约25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具体可现场勘查。 |
2 | 废旧钢材 | 约5吨 | ||
3 | 废旧灯具及支架 | 约3吨 | ||
4 | 废旧电缆桥架及支架 | 约6吨 | ||
5 | 轨道型钢、槽钢、角钢 | 约16吨 | ||
6 | 废旧彩钢铁皮(含海绵、夹芯板等) | 约8吨(其中包含海绵、夹芯板的预估为6吨,不包含海绵、夹芯板的预估为2吨,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 ||
7 | 废旧彩钢铁皮(不含海绵、夹芯板等) | |||
8 | 废旧PVC落水管 | 约3吨 | ||
9 | PVC废旧百叶窗及窗框 | 约0.3吨 | ||
10 | 旧双层采光钢化玻璃 | 约40吨 | ||
说明:以上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出售方对参选人的保证量;提货地点:出售方指定地点和可回收利用物资;参照图片详见附件,图片仅供参考,具体详情可进行现场勘查,成交后,若成交人需现场切割或拆解的,可进行切割或拆解后过磅,成交人所安排的现场操作人员须遵守出售方内部相关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同时所有费用及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 ||||
备注:
(1)意向参选人应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详细了解可回收利用物资的现状情况、可能存在的风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的可回收利用物资的结构、价值、质量、接收、装车、搬离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及有关政策规定。
(2)报价单价为含税自提包干价(税率13%,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含税单价不变,若遇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参选人自行负责装车、运输、人工、安全等,结算时的实际数量以甲方磅秤过磅的净重为准。
(3)因出售方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延缓交货,出售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参选人若需现场勘查,请自行组织到现场勘查,费用自理。
(5)同一参选人需对以上可回收利用物资进行全部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2可回收利用物资出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四川金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3可回收利用物资出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出售方式:公开途径出售。
三、保留价:序号1保留价为 1700 元/吨,序号2保留价为 1700 元/吨,序号3保留价为 1600 元/吨,序号4保留价为 1600 元/吨,序号5保留价为 1750 元/吨,序号6保留价为 300 元/吨,序号7保留价为 1000 元/吨,序号8保留价为 200 元/吨,序号9保留价为 200 元/吨,序号10保留价为 50 元/吨(以上保留价均为含税自提包干价,税率按国家税率执行)。报价时,参选人若有其中任一序号报价低于其对应保留价的,则此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此报价作无效处理。
四、参选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资料,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的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涉及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内容或其他证明材料)。
2.“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两个项目显示为“共0条”。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显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找到(**公司代码、**公司名称)相关的结果。”。
4.提供近3年(2023-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承诺。
5.本次出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人。
6.未被列入出售方客商黑名单。
五、出售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7日(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凡有意参与本次出售活动的参选人,请于上述时间段内,准备好以下相关报名资料可通过现场或电邮进行报名。
1.1提供第四条“参选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
1.2提供本项目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参与,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2.报名方式:
2.1现场报名:将以上资料递交四川金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3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583970323
2.2电邮报名: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后递交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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