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宣城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宣酒大道66号双创中心A座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宣酒大道66号双创中心A座 | |
项目名称 | 宣城碳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MW(4.176MWh)储能项目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6066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徽辰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7-30室、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科荟路6号3幢1层106室 | |
投标报价:4066588.8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45分 | |
项目负责人:王雪峰(施工)、尹锦程(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024202406619、DG2013110146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苏州阿特斯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阿特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地址:苏州高新区金山东路187号2幢502室、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2栋18层1805号 | |
投标报价:4053559.68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39分 | |
项目负责人:戴飞(施工)、卞杨(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 | |
证书编号:苏232111203757、DF201651002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三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中再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中亿合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999号宛陵科创城1号楼、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社区24栋1楼2-05号D室) | |
投标报价:4075052.72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32分 | |
项目负责人:戚婉婉(施工)、杨春秀(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022202407504、DF2013410015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三级、承修类、承试类均二级;电力行业乙级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公示时间 | 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仇工(招标人)、赵瑾晨(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736698(招标人)、0563-2626011、18656365326(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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