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和平湾生态科创示范区投资人+EPC商业(南堤西路南-1地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和平湾生态科创示范区投资人+EPC商业(南堤西路南-1地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TC259W0GH,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和平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沈阳和平湾生态科创示范区投资人+EPC商业(南堤西路南-1地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规模:拟建酒店、办公、商业配套等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1971.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514.63平方米;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东至:宝湾街西侧道路红线;南至:现状路北侧道路红线;西至:现状路东侧道路红线;北至:和融路南侧规划绿线;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实施为准;
合同估算价:427.35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结算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或专项设计等各阶段进行设计方案比选,收入、成本(以行业市场价格及招标人内部指导价为依据编制)、利润率测算并出具成果报告,提供比选经济依据等;包括出具须招标人招标的各类工程(服务)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包括与造价控制以及招标人交办的未在上述内容中表述的其它与项目工程造价指导和咨询服务有关的工作,需出具合格的最终成果文件;
计划服务期限:2025年8月15日-2028年12月31日,共计1234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范和文件规定的标准;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2个类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投标人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jinyunfeng@cntcitc.com.cn邮箱,邮箱内容: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备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需从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收款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账号:3301002009200134108),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902第三会议室)。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无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和平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靓岛路19号(二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 系 人:靳工
电话:024-62100999-8002
电子邮件:jinyunfeng@cntcitc.com.cn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3301002009200134108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