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XLZ-2026-177
二、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批中央专项资金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双竹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第二批中央专项资金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双竹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金康浩晨建设有限公司 | 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桂园锦园3幢1单元15层11502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05,800.00元 | 85.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第二批中央专项资金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双竹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工程类(陕西金康浩晨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2025年第二批中央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双竹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 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 45日历天 | 樊伟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陕261232406987 | 505,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寇小俊(采购人代表)、李远宁、周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经与采购单位协商,根据成交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公司名称:陕西龙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 6105011158380000008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南路南段支行。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2025年第二批中央专项资金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双竹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 0.505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供水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长兴路158号
联系方式:19829311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龙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五路与东长安街交汇处东南角航天城中心广场1号楼708
联系方式:1530927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荣
电话:15309270789
陕西龙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2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