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江宁分中心)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4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service@caijinxiansheng.cn。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NSZ2500992-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以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复〔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私有,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91%;私有:98.0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三、四期南侧,吉印大道北侧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的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等工作。项目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方式实施。

2.3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034,255,500.00元

2.5 工程规模:1、污水处理厂厂内工程:新建总规模16.0万m3/d的地面式污水厂一座,土建16.0万m3/d一次建成,设备分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设备规模8.0万m3/d,二阶段设备规模8.0万m3/d。主要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再生水回用、除臭工程、污泥处理单元和其它附属建筑物等。此外,主要包括以下构(建)筑物:生产业务用房、门卫、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井、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多模式AAO生化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井(与生化池合建)、二沉池、中间提升泵井及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及反冲洗综合用房、接触消毒池、尾水泵井、鼓风机房、消毒间、加药间和污泥浓缩脱水间、变配电站、除臭装置等。

2、应急池:新建有效容积10000m3 的应急池一座。

3、进厂干管:新建自开发区3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和自开发区4 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管径DN1000~DN1200,总长度约400m。其中:

1)自开发区3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DN1200,L=200m;

2)自开发区4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DN1000,L=200m。

4、尾水管道:新建尾水管道一根,管径DN1600,长度约500m;新建排口,规模16万m3/d。

2.6 工程类型:市政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4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共同组成,项目资本金为20%,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份额占项目资本金部分的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除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外)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其他要求:

(1)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证)。

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施工负责人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9.5其他说明。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数量不得高于6家。(2)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05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
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37.00 分

(2)技术标:35.00 分

(3)商务标:25.00 分

(4)其他:3.00 分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行提供报价打分算法,如下,

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综合水价(不含重置更新费)=使用者付费+运营补贴。

评标基准价算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的取值范围,K2=95%。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于1%扣0.2分,每高1%扣0.3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当综合水价低于1.8元/吨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2)技术标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财务方案

(0~8.00)
1.资金筹措方案

资金来源可靠,资本金筹措方案落实性强、使用计划合理,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2.融资方案

融资金额、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及担保措施合理、风控措施详细科学,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3.投资估算分析

投资估算及资金成本费用分析准确到位,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4、运营成本分析

运营成本费用分析合理的,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8.00
勘察方案

(0~1.00)
工程勘察依据、勘察大纲或勘察方案总体思路符合项目需求,拟投入本工程勘察的设备仪器和组织管理完整、合理,评价优秀得0.5<m≤1分,一般得0.2<m≤0.5分,较差得0<m≤0.2分。1.00
设计方案

(0~3.00)
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理解正确;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及对策分析合理;对现状需求及问题、建设规模、污水量预测合理;关联污水厂水量调配、互联互通方案,水质分析、工艺路线选择合理;对外围建设条件分析,污水厂建设型式选择合理;工程设计内容完整,图纸布局合理、表达清晰,设计进度安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性强,评价优秀得2<m≤3分,一般得1<m≤2分,较差得0<m≤1分。3.00
建设方案

(0~8.00)
1.建设方案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设方案可行性强,工期安排合理,安全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性强,评价优秀得2<m≤4分,一般得1<m≤2分,较差得0<m≤1分。

2.绿色节能、环境保护方案

绿色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及环境保护方案合理、落实性强,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3.建设重点难点分析及保障措施

对项目施工重点难点把握准确,风险分析全面深刻,应对措施合理,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8.00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0~2.00)
拟建项目公司制度健全规范,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置合理,管理方法得当,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2.00
运营方案

(0~11.00)
1.运营服务方案

运营服务方案应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合理、管理体系健全,运营保障措施完善。

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2.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运行维护管理方案应有完善的达标控制措施、工艺参数控制/调整方案、异常保障措施、规范的水质监测管理要求、合理的维护/维修计划等。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3.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完善的组织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常见安全隐患的识别和应对方案。

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4.运营成本控制

运营成本控制方案应从全周期角度考虑,制定切实有效的提质增效措施。

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5.绿色低碳运营

针对本项目特点,以绿色低碳为导向,深入分析节能、减碳/降碳的路径,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措施。

评价优秀得0.5<m≤1分,一般得0.2<m≤0.5分,较差得0<m≤0.2分。

6.运营重难点及应对措施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深入分析运营过程中的重难点,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

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11.00
项目移交方案

(0~2.00)
结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的项目移交过程策划方案、项目移交前资产恢复性大修方案,及对设备完好以及移交完成后质量保证期内的质保安排和承诺,对因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被实施临时接管配合承诺。

评价优秀得1<m≤2分,一般得0.5<m≤1分,较差得0<m≤0.5分。
2.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

2.3.3(3)商务标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投资业绩

(0~3.00)
近10年(自2015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接新建单座(含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投资业绩,设计规模日处理量在30万吨及以上1座得2分,12万吨(含)-30万吨/日(不含)1座得1分;6万吨/日(含)-12万吨/日(不含)1座得0.6分;6万吨/日以下1座得0.3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注:污水处理厂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再生水厂、净水厂(非自来水厂)。
3.00
运营业绩

(0~4.00)
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具有运营满五年且正在运营的单座(含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设计规模日处理量在30万吨及以上1座得2分,12万吨(含)-30万吨/日(不含)1座得1分;6万吨/日(含)-12万吨/日(不含)1座得0.6分;6万吨/日以下1座得0.3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经甲方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或“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平台”的截图,以上证明材料需体现设计规模、运营单位、2020年6月至2025年5月处于运营状态等信息。

注:污水处理厂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再生水厂、净水厂(非自来水厂)。
4.00
工程业绩

(0~3.00)
近10年(自2015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或联合体中施工方承接污水处理厂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单合同设计规模日处理量在12万吨及以上得1分;10万吨(含)-12万吨/日(不含)1座得0.5分。

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 PPP、BOT、TOT、ROT、特许经营等模式中标并成立项目公司的,需提供 PPP、BOT、TOT、ROT、特许经营等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之一须为本项目的联合体设计方)、 项目公司签订的PPP/BOT/TOT/ROT/特许经营合同、项目公司与投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设计合同。

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以 PPP、BOT、TOT、ROT、特许经营等模式中标并成立项目公司的,需提供PPP、BOT、TOT、ROT、特许经营等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之一须为本项目的联合体施工方)、项目公司签订的PPP/BOT/TOT/ROT/特许经营合同、项目公司与投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内容需体现设计规模,如无法体现,需提供经甲方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注:污水处理厂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再生水厂、净水厂(非自来水厂)
3.00
资金实力

(0~3.00)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银行授信额度在人民币 12亿元(含)(及以上)的,得 3分;银行授信额度在人民币 8亿元(含)至12亿元(不含)的,得 1 分;银行授信额度在人民币 5亿元(含)至 8亿元(不含)的,得 0.5 分;

(提供银行授信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数据为依据。)
3.00
项目团队

(0~6.00)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情况进行分析,结合自身企业情况拟配备于本项目的服务团队:

1、设计、施工期:(满分 2分)

(1)项目总负责人(可重复兼任运营期管理人员):1人,高级工程师,0.5分。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高级工程师,得 0.3分

(3)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高级工程师,得 0.3分。

(4)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主要包括:技术负责人(须有高级职称)、关键岗位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C证)、机械(设备)管理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等,配置齐全得0.9分,不齐全不得分。

注:①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含分公司),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②上传资料须为原件或电子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③技术负责人须提供高级职称证。

④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2、运营期:(满分 4分)

(1)管理人员(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1 人、财务经理1 人、技术总工 1 人):4 人,且管理人员应具备环境或给排水或财务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每提供一人得 0.4分;

(2)工艺技术员:5 人,环境或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人得 0.2分;

(3)设备维修员:4 人,电气或机电或机械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人得 0.2分;

(4)化验员:2 人,环境或化验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人得 0.2 分;

(5)安全员:1 人,注册安全工程师。0.2 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含分公司),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00
企业荣誉

(0~5.00)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污水处理领域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得3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的得1分,以最高分计,不累计。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或施工方获得污水处理领域勘察设计类或污水处理领域质量方面国家级奖项的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得1分,以最高分计,不累计。

注:(1)污水处理领域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再生水厂、净水厂(非自来水厂)

(2)奖项以获奖证书为准;质量方面指质量奖或优质工程,获奖以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团体评选结果文件等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为准。
5.00
认证体系

(0~1.00)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缺少1项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
1.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其他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设备更新重置费

(0~3.00)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测算设备重置更新费,以单价形式报设施重置更新费,报价m≤0.128元/吨,得3分;报价 0.128<m≤0. 144元/吨,得2分;报价0.144<m≤0.16元/吨,得1分,其余不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数。3.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投标人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含分公司),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6)近三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7)符合投标人须知1.4.3及1.4.4要求(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本项目要求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不低于35%,可以是满足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要求的几家单位持股之和(联合体投标时股权占比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如下情形之一:1)民营企业,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法人,不包含其他组织。2)外商投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本特许经营要求包括如下情形之一:1)营业执照类型为外国投资者独资的企业(包括外国法人独资、港澳台法人独资等类型);2)外国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但其它投资者中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合计占股不超过外国投资者股权。需提供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及“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公示”https://wzxxbg.mofcom.gov.cn/gspt/查询截图)(如涉及)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11)江宁区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政府出资人代表原则上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联系人:胡婧联系人:亚伟男
电话:17351019768电话:1823329672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2102011)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微信扫一扫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