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各产品控制价(单价),供应商进行报价时各产品单价不能超过控制价(单价)。具体控制价见附件。
更正信息:招标文件“格式2-4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
一、主机、设备部分(室外部分)中:
“1.常温空气能热水机组-额定制热量:≤52.5kw,额定功率:≤13.1KW”更正为“1.常温空气能热水机组-额定制热量:≥52.5kw,额定功率:≤13.5KW”
“2.常温空气能热水机组-额定制热量:≤70.0kw”更正为“2.常温空气能热水机组-额定制热量:≥70.0kw”
“3.加热循环泵-流量:8m?/h,扬程:35m,功率:1.5KW”更正为“3.加热循环泵-流量:≥8m?/h,扬程:≥35m,功率:≥1.5KW”
“4.加热循环泵-流量:12m?/h,扬程:35m,功率:1.85KW”更正为“4.加热循环泵-流量:≥12m?/h,扬程:≥35m,功率:≥1.85KW”
二、热水管安装部分中:
“1.方形保温水箱-容积:12T”更正为“1.方形保温水箱-容积:≥12T”
“2.方形保温水箱-容积:16T,保温材质:50mm聚氨酯发泡”更正为“1.方形保温水箱-容积:≥16T,保温材质:50mm厚聚氨酯发泡”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一、技术参数(实质性要求)-注:3.常温空气能热水机组需提供能效等级1级标识并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截图。”更正为“3.常温空气能热水机组需提供能效等级1级标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三、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一)配送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更正为“(一)配送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4个自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