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招标公告
(E6505003919001116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5003919001116001)已由哈市发改农经[2026]1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12.15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水管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本次工程主要由一条主管线及两条支线组成,总长为44.49km。建设主管线30.01km、分支管线14.48km,配套沉沙调节池1座、调压水池4座、调节池1座等各类附属建筑物及配套自动化建设。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5003919001116001001
标段(包)名称: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
招标范围:全过程咨询管理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监理工作:包括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所有土建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信息化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其他辅助工程的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含平行检测)。
2、项目管理:自全过程咨询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项目法人完成项目后续报批报建工作,在合同委托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包括:编制全过程咨询方案、总进度/质量/安全总控方案;协助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后续各类手续报批;勘察设计管理(施工图及施工图阶段设计变更的管理协调)、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编制月报,全过程资料归档管理。
3、设计咨询服务(含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1)对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阶段变更方案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施工图图纸编制工作由另行委托的设计单位承担,不属于本服务范围);2)对相关工程设计问题提供咨询和专业性意见,对建设目标、投资控制、施工图阶段进度控制和风险分析等各方面作出独立的、公正的、综合性的咨询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3)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针对关键工序、技术难题等提出建议;4)施工图审查工作:具体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审查成果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4、造价管理:1)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协助项目法人及设计单位实施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并利用价值工程对施工图方案进行评估;2)项目施工阶段:主要指从施工阶段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止的造价管理服务,包括进度款、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价格的复核;3)项目竣工阶段:开展竣工结算资料初审,配合后续第三方造价审核工作。结合工程变更、工程签证情况,完成结算资料梳理、核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依法组建、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土保持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须含灌溉排涝专业或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及具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投标单位不得同时承担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施工、审计、检测等其它建设任务。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咨询服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工程)登记证书。
5.投标其他条件:(1)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政府部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作出限制/禁止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不在该处罚有效期内;仅被处以罚款、限期整改等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不构成本项目投标资格限制条件。(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监理单位,成员方为咨询服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0日到 2026年11月1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链接]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9:30
2.递交方法:投标⼈应在截⽌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递交电⼦投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9:30
2.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67号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西侧二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2. 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方式一: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方式二:根据哈市发改体改[2025]11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简称“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信用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及法律责任。采用信用承诺函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上传至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方式由牵头方负责缴纳。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需提前确保网络环境稳定、CA锁功能正常,保障交易活动顺利进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获取)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5.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6.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异议提出渠道:伊吾县水管总站,联系电话:15009020604
8. 本次采用异地评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水利局 电话:0902-223067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38号工人文化宫图书馆楼四楼 |
联 系 人:张昊 | 联 系 人:耿龙祥、张莹 |
电 话:15009020604 | 电 话:13199865900、1315031202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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