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项目代码: | 2506-331181-04-01-966900 | |||||
招标人: | 名称: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联系人:季峰 电话:0578-7761953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A座1301室 联系人:何仪、刘玲玲、叶珊纹、蔡灿 电话:0578-2028308 | |||||
标段(包)名称: |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268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 EPC 、或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时间以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中标通知书;3、业主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5)_____□3.5 _____;□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2人;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②除本公告(三)其他第3.9条要求之外,额外提供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龙泉市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110,155,202.58元 | 54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周建芬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浙1332016201644811 | 无 | ||
| 浙江隆通建设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110,206,147.30元 | 54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丁先堃 | 二级建造师;浙2332023202301148 | 无 | ||
| 浙江乾侨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110,027,840.81元 | 54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潘雪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25202601376 /浙建安B(2025)1300140 | 无 | ||
|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泉观松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7,870.00元 | 54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杨培军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1332014201536149、浙建安B(2015)3291518 | 无 | ||
| 浙江紫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伟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0,053,313.71元 | 54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刘立新 | 一级建造师证书/B证;浙1332017201848545/浙建安B(2014)3700490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丽水银达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的条要求: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符合10.1.(2)否决投标的情形,确定否决其投标。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22至2026-10-26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10-22 17:00:00 | 评标地点: | 工程评标室 | |||||
行政监督机构: |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8-7761915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2 21:1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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