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新区炼钢快分实验室自动化改造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新区炼钢快分实验室自动化改造采购及安装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区炼钢快分实验室自动化改造采购及安装。 2.1.2项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区。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新区炼钢快分实验室自动化改造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现场技术指导)、质量保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供货商。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自动化快分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再提供相应的签字或盖章技术协议)。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注:以上信息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并结合邯郸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信用河北预警”模块进行查询)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1-04 08:30 至 2026-11-0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26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己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蔡楠,电话:0310-2095961;招标代理公司: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青 ,电话:1573303932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 0310-3113030
电子邮箱: hdsgxjghc@[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4 |
| 联系人: | 张亚军 | 项目负责人: | 李青 |
| 电话: | 1329305304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5733039322 |
| 传真: | / | 传真: | 0310-3295819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ongtaidaili@[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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