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Y2026CG001(招标文件编号:JCY2026CG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聚仁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0-1号厂房一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折扣率(%):9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沈阳聚仁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括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原材料仓储、冷链保鲜运输、分拣包装、交付配送、订单响应、价格对账、溯源台账、售后退换、食品安全保障等全流程服务。食材需按时按要求配送至沈阳市铁西区南六东路37号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 | 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计划服务期限为2026年11月 9日至2029年 11月8日,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备完整的检疫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食材源头可追溯、安全有保障。保障配送时效,生鲜配送保证冷藏车辆,严格执行约定定价机制,主动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若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春英、王景东、张冬梅、张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年度费用后,乘以2年服务周期,再按计算总额下浮5%确定最终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8302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沈阳聚仁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2.60分,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六东路37号
联系方式:于闯 024-81230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刘甲峰、张冬妮 024-31918388-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024-2256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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