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32026000170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天河路6号1幢1层 | 450,000.00元 |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百分比(折扣率)):80% | 99.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2026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3日。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续签下一年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庆佑、颜军仓、唐友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定额142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进行收取。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或支付任何费用。经采购程序本项目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与甲方签订合同、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放弃中标(成交)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进行补偿。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向乙方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由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追偿,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且乙方应依法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得以中标(成交)供应商不自行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不支付采购代理费为由拒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根本违约。依法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服务费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仍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支付,甲方不因此承担支付任何费用。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8326210200008722[2026]00240
2、监督部门:邛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876025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
地址:邛崃市文昌街121号
联系方式:028-8879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邛崃市临邛街道学子路2号附91号
联系方式:028-88776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28-88776398
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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