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门诊楼、病房楼、附属用房外装工程(暂估、暂定价部分)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清开审投资【2023】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23.93%,财政资金占比76.0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一期建筑面积104998.1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综合楼41252.59平方米,病房综合楼47869.9平方米,附属用房1028.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47.1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医院门诊楼、病房楼、附属用房外装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本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为:病房楼、附属用房的室外装修,二标段为:门诊医技楼的室外装修。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2.5其他:建设地点:清河经济开发区珠峰路东侧、长江街北侧、三羊街南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2 00:00:00至2026-09-29 23:5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888/sszt-zyjyPortal/%EF%BC%89%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90%8D%E7%A7%B0%EF%BC%89%E6%8A%A5%E5%90%8D%E3%80%8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09-22 00:00:00至2026-09-29 23:5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招标人为:清河县中心医院、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888/sszt-zyjyPortal/%E5%90%91%E6%B8%85%E6%B2%B3%E5%8E%BF%E4%B8%AD%E5%BF%83%E5%8C%BB%E9%99%A2%E3%80%81%E4%B8%AD%E9%93%81%E4%B8%80%E5%B1%80%E9%9B%86%E5%9B%A2%E5%BB%BA%E7%AD%91%E5%AE%89%E8%A3%85%E5%B7%A5%E7%A8%8B%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3%80%81%E6%B2%B3%E5%8C%97%E9%94%A6%E9%BA%9F%E5%B7%A5%E7%A8%8B%E9%A1%B9%E7%9B%AE%E7%AE%A1%E7%90%86%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6%8F%90%E5%87%BA%EF%BC%8C%E8%81%94%E7%B3%BB%E4%BA%BA%EF%BC%9A%E5%BC%A0%E4%BA%91%E5%B2%AD%E3%80%81%E5%88%98%E6%88%90%E3%80%81%E6%9B%B9%E6%B6%A6%E5%B9%B3 ,联系电话:0319-8186865、18609206207、0311-6902034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8299056
电子邮箱:qhzbb2010@[链接]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4.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中心医院、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城三羊东街 、 西安市太乙路 132 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8楼 |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张云岭 、刘成 | 项目负责人: | 齐明月 |
| 电话: | 0319-8186865、18609206207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69020345 |
| 传真: | 0319-8182034 | 传真: | 0311-6902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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