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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信号控制联网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工程监理费用-临港新片区信号控制联网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工程监理费用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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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临港新片区信号控制联网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工程监理费用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信号控制联网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工程监理费用

2、内部编号 :ZRYH-cs-2026-0445

3、基本背景介绍:

为了临港新片区信号控制联网提升项目(二期)项目为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及《临港新片区道路交通信号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沪自贸临管委发〔2023〕1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临港新片区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有序推进信号控制联网建设,打造面向未来交通出行的高品质现代化新城。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临港新片区信号控制联网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工程监理费用(项目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交付地址:临港新片区范围内。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6、采购预算金额:430000元,最高限价:429196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10-21上午9:00至2026-10-28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购

3、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

4、现场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上海临港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层。现场付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上海临港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层。

5、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3: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3: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405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405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 系 人:毕研庆

电话:021-68281407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上海临港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12层

联 系人:金秋凌

电 话:021-3388020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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