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区第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610010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第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6]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代建单位为河南港投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港投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链接]: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第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HKG-JS-202610010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梁州大道以东、黄海路以南。
2.4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25598.67㎡,总建筑面积约816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300.00㎡,地下建筑面积7300.00㎡。学校共设计60个高中教学班,每个班级50人,共可容纳在校学生3000人。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郑州航空港区第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包含总承包工程、招标人平行发包工程、人防工程、临时设施工程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暂定建设周期:300日历天,以实际建设工期为准。免费服务期:6个月,建设周期不含免费服务期。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个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筑类监理业绩;
注:评标时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对应项目任意金额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或
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业绩合同不显示面积的,可以提供发改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4)类似公共建筑项目: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同等级官方网站的资质查询截图。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自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承诺为准)。
(3)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18082/)”网站,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港投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371-565675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朋超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晓珍 王惠新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41号投资大厦5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9158737
电子邮件:zyzczbdl@[链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 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件:gqjgkz@[链接]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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