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盘锦市双台子区高家泵站污水处理站、曙光社区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2-00040
项目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高家泵站污水处理站、曙光社区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2078.29
最高限价(元):492078.29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本概述
本次采购范围为双台子区高家泵站污水处理站、曙光社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高家泵站污水处理站、曙光社区污水处理站规模表
| 序号 | 名称 | 设计规模(m3/d) | 年污水处理总量(m3) | 单位污水处理控制价(元/m3) |
| 1 | 高家泵站污水处理站 | 45 | 16425 | 12.53 |
| 2 | 曙光社区污水处理站 | 90 | 32850 | 8.71 |
注:响应单价不允许超过单位污水处理控制价。
服务要求
(1)污水处理场站内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现场卫生等事项的运营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如所有供电、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电控柜、风机、水泵等并保证运行与维护记录齐全。
(2)保证污水处理设施不间断连续运行,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总氮出水总氮水质标准20mg/L。
(3)负责将污水处理场站产生的污泥按需方要求进行处置。
(4)做好污水处理站内的环境卫生,保持污水处理场地内无杂物堆放,无垃圾,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
(5)按业主要求提供生产运行情况、水质监测数据的报告、报表等,出水水质监测报告需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周期要求为2次/年,检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稀释倍数、pH、粪大肠菌群数。
(6)落实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安全责任,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纠正、整改安全隐患,保证运行维护做到安全、规范、优质、高效。
(7)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情况和进出水水质情况、出勤人员日常考核及培训情况。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
三、付款方式
结算单价以成交供应商响应单价为准(单价含税费、人工费、设备运维费、达标处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计算式:污水处理费=确认实际排污量*成交响应单价;当全服务周期累计计算的污水处理费总额,超过成交供应商响应报价总价,则按成交响应总价作为最终结算总价,超出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支付。
四、其他要求
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对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实际日污水处理量等监测结果存有异议,提请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认可的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以此结果为准。经检查若确实存在问题应立即纠正,检测费用由被异议方支付,反之,则由议方支付。
2.配合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完成污水处理厂的环保验收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期2次,每次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双台子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系方式:18742317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
联系方式:0427-2681088
邮箱地址:1311219706@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瀚新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73 0236 0000 0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高杰
电 话:0427-268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