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724]TLXH[CS]20250001
二、项目名称: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黑龙江伊韵通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四道街16号20栋5单元3层4号(住宅) | 2,2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服务类(黑龙江伊韵通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 伊春市丰林县 | 一、主要工作内容 1.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书及其他需要的材料。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图件(具体 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 2.最终成果应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需通过评审、审查、审议,并获得批准实施。 3.在规划管理方面将总体规划宏观的管理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地块建设管理指标,使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及城市土地开发建设相衔接。二、规划原则 1.坚持控规法律权威性原则: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具体规划,明确和完善法定条文的管控内容。 2.坚持统筹兼顾、协调统一原则:以上层次规划为指导,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科学规划本规划范围内的设施布局和开发建设。 3.坚持标准化、信息化,刚柔并济原则:需要严格管控的内容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范编制导则编制和把握,可弹性调整的内容应预留调整空间,便于规划管理的具体实施。 4.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22〕-1919)》《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23〕626号)》和《黑龙江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指南(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23〕737号)文件的工作要求,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严格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和管控目标,统筹各专项规划明确的设施空间要求,深化细化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各类设施,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需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需满足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验收。 | 合同签订后的180日历天内完成丰林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 作并提交成果文件,具体时间安排以国家、省市要求为准。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工作日内,组织 并完成履约验收。 | 2,2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琳琳、时兴龙、杜佳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取,收取金额25400.00元。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 2.5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黑龙江伊韵通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79.33 | 10.00 | 89.33 | 2,290,000.00 | 2,290,000.00 | 1 | 1 | ||
| 大庆市规划建筑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73.33 | 9.96 | 83.29 | 2,298,500.00 | 2,298,500.00 | 2 | 2 | ||
| 佳木斯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68.33 | 9.97 | 78.30 | 2,297,000.00 | 2,297,000.00 | 3 | 3 | ||
| 中智美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评审不通过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丰林县新青镇鹤翔二期B2号楼
联系方式:17604586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泰利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华润置地悦府5号楼1单元1801室
联系方式:0451-85591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85591235
黑龙江泰利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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