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B[2025]LY101
项目名称: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2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2050000 | 2050000 |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包,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分析工作站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质保期: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整机免费质保期5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因故障停用,质保期相应顺延。质保期外须保证仪器关键零备件5年以上供应期。质保期内每年1次免费预防性维护。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标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家和投标人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
方式:(1)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上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nzfcglyfgs@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海关门户网》上发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涂先生 0379-64332056 13526968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方式:任双豆、赵春苗 0379-62903131 18338877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双豆、赵春苗
电 话: 0379-62903131 18338877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