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邮政大楼外墙维修加固项目
邀请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邮政大楼外墙维修加固项目 ,项目编号: JSNTCG-2025-39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邀请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2、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邮政大楼外墙维修加固项目。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项工程:拆除工程:顶部砌体构架、外挂石材、外贴瓷砖等拆除;脚手工程:高大脚手架及安全通道搭设与拆除;墙体工程:挂玻纤网格布、刷防水砂浆找平、涂刷真石漆等;窗户修缮:更换胶条等;场院道路修缮;危大工程:吊篮工程、高支模搭设及拆除等;其他:配合设计及监理单位工作、现场清理、施工许可申报、专家会审组织、缴纳保险、农民工保证金等。项目位于崇川区濠河核心区域,紧靠南通寺街及濠河风景区,需符合当地规划、市容市貌、绿色施工及景区保护相关规定,总预算298.57万元。控制价为2984538.68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及使用材料等项目,需能通过甲方及第三方、公安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1.4、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整体工程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须72小时内到场维修,紧急情况应于24小时到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的5%;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经监理及采购人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70%;完工后,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的80%。审计后: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质保金:剩余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比选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项目仅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即价格分为100分,不设置技术分或商务分。价格分计算方法为:
采用基准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报价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为 95%、96%、97%、98%。
供应商报价每高于报价基准价 1%的扣 0.9 分,扣完为止,最低得 0 分,保留 2 位小数,某报价得分=100-(供应商的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9;供应商报价每低于报价基准价 1%的扣 0.6 分,扣完为止,最低得 0 分,保留 2 位小数,某报价得分=100-(基准价-供应商的报价)/基准价/1%*0.6。
报价为供应商按照工程量清单提交的最终报价。按上文价格分计算方法计算得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 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2025全省网点类装修改造工程入围供应商。
4.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4.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招标代理、管理、监理、检测等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4.7.供应商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9.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10.供应商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11.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5. 获取比选文件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_YVaA3SaLhfP8MjNeUY3Q,提取码:5z59)下载《报名材料》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shuhao.jswy@chinaccs.cn )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王工,电话:17721645831)确认邮件收取成功。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5.3 比选文件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南通市分公司邮政大楼外墙加固+标书费”。标书费概不退还。
账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75594024621070100001427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6.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参选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电信陈列馆4楼410会议室(特别提醒:开标场地院内无法停车,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开标场地大楼严禁吸烟,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要求,否则后果自负)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购人于2025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响应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及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方式为在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公告,发布路径为:“集团官网首页”(www.chinapost.com.cn)-“采购公告公示”-“省邮政分公司”-“成交候选人公示”模块。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联 系 人: 袁老师
比选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
联 系 人: 王书豪 朱益龙
电话: 17721645831
电子邮件: wangshuhao.jswy@chinaccs.cn
2025年0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