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3-04-01-551098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番禺区化龙镇化龙净水厂内。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属于改扩建工程,在现状二期工程、污泥工程土建已建建构筑物中,新增设备规模2万m3/d,建成后全厂处理规模达7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干化设备,新建储泥池,厂平工程改造、现状问题技改。项目总投资7120.61万元,建安费5677.66万元。 | ||
招标内容 | (1)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提供控制点、水下测量、地形测量、沿线建筑物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绘制数字化全分析CAD图形等工作。 (2)设计部分:初步设计及评审、概预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与建设相关的论证报告及评审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也包括在此费用内。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合同条款约定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95.7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勘察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或以上。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污水处理规模不小于1.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含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的净水厂、水质净化厂相关配套工程等)”的工程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文件); (2)合同文本; (3)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证明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 备案证明)。 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或以上。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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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污水处理规模不小于1.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含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的净水厂、水质净化厂相关配套工程等)”的工程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文件); (2)合同文本; (3)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证明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备案证明)。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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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2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沿江路56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3250740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3829360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489222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https://login.gzggzy.cn/#/)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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