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厦门市国省干道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市国省干道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十三批市级基建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5]3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厦门市国省干道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G228线、G319线、G638(原S217)线、S209(旧G324)、S318 线、S507线部分路段的路面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里程约101.2公里。本次路面改造包括滨海东大道、杏锦路、杏滨路、角嵩路、马銮桥、翁厝桥、新阳大桥、杏海嵩、角嵩路、海翔大道、天马路、同安大道、环岛干道、同安大道、同集路、民安大道、洪塘路、环城南路、新民大道、灌口大道、马青路、长岸路、嘉禾路、杏前路、集杏海堤段,路面改造路段总长101.2km,涉及路面面积98.22万平。
其中,环岛干道、同集路、同安大道、长岸路、马青路、滨海西大道、滨海东大道、海翔大道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嘉禾路、集杏海堤、角嵩路、天马路、杏锦路、杏滨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灌口大道、东孚大道、后溪大道、新城大道、民安大道、溪声路、洪塘路为二级公路铺、标线施划、井圈加固等。其中,环岛干道、同集路、同安大道、长岸路、马青路、滨海西大道、滨海东大道、海翔大道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嘉禾路、集杏海堤、角嵩路、天马路、杏锦路、杏滨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灌口大道、东孚大道、后溪大道、新城大道、民安大道、溪声路、洪塘路为二级公路。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面铣刨罩面,病害修复、铣刨加铺、标线施划、井圈加固等。建设地点:G228线、G319线、G638线、S209线、S318线、S507线等厦门市国省干道重要通道进行提升完善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适用规范标准”
招标范围:工程测量、现状路面弯沉及技术状况调查、初步设计(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测量)、估算、概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内容:①工程测量:为了详细了解道路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及其工程设计,需进行该处区域的水域、陆域地形水深的测量工作。按高程控制测量等级选用四等,平面控制测量等级选用一等导线测量。②现状路面弯沉及技术状况调查:为满足项目所涉及道路的路面修复养护设计需要,通过路面承载力、路面破损等检测数据对现状路面技术状况进行评定;为路面修复方案提供客观有效的基础数据及决策依据。应查明项目所涉及道路的路面技术状况评定结果,并提供养护、处治建议;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路面病害平面图、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③工程设计:路面铣刨罩面,病害修复、铣刨加铺、标线施划、井圈加固等。④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标段划分:1个标段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周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 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 ①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资质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单位,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之一: ①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在我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勘察设计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公路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 )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8 09:00:00起至2025-08-11 09:00:00,登录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8-11 09:00:00,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3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道)设计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中“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 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zyjy.as.xm.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81号
邮编: 361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18250199558
传真:/
电子邮箱:glj_jgc@xm.gov.cn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81 号 10 楼
邮编: 361000
联系人:朱晨煜
电话:19906038605
传真:/
电子邮箱:huiteng1009@126.com
2025年0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