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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食堂餐厅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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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食堂餐厅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Y-2025F167

2、项目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食堂餐厅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67 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内容:提供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101号办公点、五支队六大队(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天保路秦淮河船闸管理所院内)、五支队七大队(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扬子江大道460号附近50米)工作人员就餐等服务。

5、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文件获取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dayou2015@vip.126.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通过后,须将公众号文件获取截图(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栏“文件获取”,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截图,微信公众号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EF%BC%89%E6%88%96%E2%80%9C%E5%8D%97%E4%BA%AC%E5%85%AC%E5%85%B1%E9%87%87%E8%B4%AD%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F%BC%88https://njgc.jfh.com/%EF%BC%89%E4%B8%BB%E9%A1%B5%E2%80%9C%E5%8D%97%E4%BA%AC%E5%B8%8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8%AF%9A%E4%BF%A1%E6%A1%A3%E6%A1%88%E2%80%9D%E6%A0%8F%E7%9B%AE%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E7%94%B1%E4%BA%8E%E7%89%B9%E6%AE%8A%E5%8E%9F%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5%8F%AF%E5%85%88%E8%A1%8C%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4%BD%86%E5%BF%85%E9%A1%BB%E5%9C%A8%E6%8F%90%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A5%E4%B8%A4%E5%A4%A9%E5%89%8D%E5%8A%9E%E7%90%86%E3%80%82%3C/p%3E%3Cp%3E%E4%BE%9B%E5%BA%94%E5%95%86%E7%94%B3%E8%AF%B7%E7%BD%91%E4%B8%8A%E6%B3%A8%E5%86%8C%E7%9A%84%EF%BC%8C%E5%BA%94%E5%BD%93%E6%8C%89%E4%BB%A5%E4%B8%8B%E7%A8%8B%E5%BA%8F%E8%BF%9B%E8%A1%8C%EF%BC%9A 

(1)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投标人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交通大厦3楼会议室。

2、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交通大厦3楼会议室。

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 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或答疑:

(1)答疑会签到: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30

(2)答疑会签到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00

(3)答疑会地点:热河南路101号

(4)请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按照上述时间、地址参加招标答疑会,过时不候,未参加标前答疑会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98608335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交通大厦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顾工

磋商文件编制:祝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25

联系传真:025-69576334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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