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餐厅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安康市-2025-1011
项目名称:餐厅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餐厅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餐厅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服务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9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餐厅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餐厅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据实提供),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据实提供),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4)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5)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
地址:江北大街38
联系方式:15909156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西门15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1570915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5709157772
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