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补充设计土壤改良工程已由鸡西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虎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虎林市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嘉永工程管理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补充设计土壤改良工程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 66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虎林市
2.4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具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不划分,招标控制价为:9152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机肥料登记证(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针对拟采购的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 2025年09月26日00时至2025年10月03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均为 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虎林市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虎林市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虎林市文化路5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67-58024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永工程管理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94559662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