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受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 项目概况 :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项目金额:147.5388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6、采购内容: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
7、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达到合格。
二、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下载时间: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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