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产业园50GWh储能智能电池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审计一标段、审计二标段、审计三标段、审计四标段变更公告 | |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招商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玖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名称 | 零碳产业园50GWh储能智能电池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审计一标段、审计二标段、审计三标段、审计四标段 |
招标编号 | A1506002025120601001 |
标段(包)编号 | A1506002025120601001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2025 年12月29日 |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是;2026年1月14日9时00分 |
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零碳产业园50GWh储能智能电池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审计一标段、审计二标段、审计三标段、审计四标段于2025年12月29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并依此编制投标文件。 变更/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偏差率(p)计算公式为:p(偏差率)=100%*(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现变更为:投标报价偏差率(p)计算公式p(偏差率)=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09:00;现变更为:2026年1月14日09:00。 其它内容不变,澄清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招标人(章):鄂尔多斯市招商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章):内蒙古玖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公共服务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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