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辽东滨海旅游公路(丹东段)专项养护工程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市辖区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东滨海旅游公路(丹东段)专项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境内 2.工程规模:“辽东滨海旅游公路(丹东段)”位于丹东市境内,本次工程设计里程54.8公里,均为主线。原路路面技术状况较好,全部利用。完善沿线旅游指路标志,增设旅游元素标识等。包括:(一)丹东线K0+000-K1+600、K1+600-K10+700、K40+700-K71+000 段,沿线增设7处旅游指路标志,增设1处一级logo、12处二级logo、2570平方米彩色标识、24处宣传栏、21处个性化里程牌旅游元素附属设施;(二)鹤大线K1461+000-K1474+800段,沿线增设6处旅游指路标志,增设2处二级logo、649.2平方米彩色标识、2处宣传栏、5处个性化里程牌旅游元素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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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4.其它要求: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链接])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10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605/TPBidder%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8%8F%9C%E5%8D%95%E9%A2%86%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3Cp%3E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
| 六、其他说明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丹东市交通运输局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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