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湾头古镇老街经营环境改造提升)(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GLFFJSZ2026010012001006(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数备(2025)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广陵潮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湾头古镇老街经营环境改造提升)(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湾头古镇老街经营环境改造提升)监理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主要包括古玉路(茱萸湾路-健康路段)、赵家路(玉器南路-健康路段)、健康路(湾头镇北街-长安路)、玉器南路(长安路-古玉路段)、长安路(茱萸湾路-福康路段)、迎宾路(长安路-建新路段)、茱萸湾路(5号地块北侧道路-长安路段)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既有街区经营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对现状沿街民居、商铺、配套用房实施外立面整治提升,及临街道路改造。涉及七条街区,分别为长安路、健康路、赵家路、茱萸湾路、古玉路、玉器南路及迎宾路。本次改造不涉及大拆大建,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体系,不改变原有建筑层数、层高、室内功能,改造期间居民及使用者正常生活工作,不涉及搬迁,不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除保温层),环境改造提升总面积约90000㎡。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43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湾头古镇老街经营环境改造提升)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26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4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3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市政工程或道路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电子信息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现代园艺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42分,监理方案22分,项目监理机构22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类似工程业绩6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2分 监理方案:22分 项目监理机构:22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6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42分 |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 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质量控制方案 | 对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100页 | 5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对进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5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对投资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4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对安全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4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对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进行评分 | 2分 | ||||
√其他: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 2分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执业年限为20年及以上的得3分,执业年限在10年及以上不满20年的得2分,执业年限在10年(不含)以下的得1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以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批准日期至开标当日日期止为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注: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 4分 | ||
总监答辩 | 项目总监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暗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答题必须由投标项目总监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闭卷答题。对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2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人:具有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得1分;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民建等相关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 2. 拟派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人:具有注册房屋建筑和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得1分,所学专业为电气或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 3.拟派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人:具有注册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市政公用专业得1分,所学专业为风景园林或现代园艺等相关专业得1分;满分3分; 4.拟派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得有1人次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得1分;满分3分。 5.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次得2分,最高4分。 注:1、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2、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 16分 | ||||
2.2.3 (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工程所需主要检测设备齐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楼板测厚仪、GPS定位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配备齐全的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投标人企业自有的设备购买发票,检测仪器需同时提供有效的设备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租赁的不得分)。 | 8分 | |||
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500万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有1个得1分,最高4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500万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有1个得2分,最高2分。 (1)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6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须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8.4、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6、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8.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广陵潮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健民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人: 田明姣、董琪
电话:0514-89982600 电话:0514-80820678
传真: 项目负责人:田明姣
邮编:225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225000
电子邮箱:957379129@[链接]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2887197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联系人:田明姣、董琪
联系电话:0514-80820678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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