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集约化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IAE-FW-GKZB-25-0778。
内部编号:ZKX20250801A263。
2.2 招标项目名称: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集约化采购。
2.3 建设地点:辽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葫芦岛基地。
2.4 建设规模: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新建工程需要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基坑监测工作。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79-2019)、《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1041-2014)等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分签项目需要开展的勘察、监测或测量工作;本次采购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符合本次采购资质要求的其他工程勘察工作均包含在内)。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拟进入此次集约化采购的预估建设项目数量为4项。
2.5 勘察服务期限:主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在主合同服务期限内分签合同的服务期限根据分签项目确定,具体服务期限由发承包双方在分签合同中约定。
2.6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明工程所在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构)筑物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防排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须满足项目使用的所有条件。
基坑监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准点观测、基坑水平和竖向位移观测、地表沉降观测、地下水位观测、深层水平位移观测等工作。具体监测点位以实际发生为准。
建(构)筑物变形监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准点观测、建(构)筑物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具体监测点位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及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或工程测量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提供承诺函;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提供承诺函;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提供承诺函。
注:提供以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缺漏等情况),评标专家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3.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7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咨询电话021-61592300),注册成功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通过平台完成付费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如需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3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从平台下载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三份及包含电子版投标文件(可编辑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的U盘1个,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崔启明(010-010-68388829)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联系人:吴倩倩
电话:010-69358304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项目负责人:崔启明
电话:010-68388829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