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Y426010501 |
|---|---|
| 项目名称 | 北京地铁运四公司2026年度15号线、昌平线车站LED灯带安装竞争性谈判项目 |
| 采购类型 | 工程采购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采购单位 | 运营四分公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11-05 10:27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11-10 10:30 |
| 项目联系人 | 娄* |
| 联系电话 | 573*****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地铁运营四分公司香江北路车辆段 |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既有线车站 LED 照明设备更换安装改造工程。当前既有线路部分车站原有 LED 灯带使用年限较长,存在亮度衰减、光效不足、发光不均匀、灯具老化故障等问题,车门与站台门之间间隙区域照明效果变差。列车进站、停站及发车作业过程中,司机瞭望车门、站台门间隙时视觉辨识度不足,难以快速、清晰观察间隙内是否存在人员、异物,存在夹人、夹物等运营安全隐患。本次项目计划对既有线车站 LED 灯带实施整体更换及安装调试。新灯具选型重点优化发光角度、照度与显色性能,提升车门与站台门间隙区域的照明亮度,改善间隙区域可视条件,便于司机在正常行车瞭望视角下,直观、清晰观测车门与站台门间隙状态,及时发现间隙内遗留异物、人员侵入等风险情况,快速处置异常,有效降低站台门、车门夹人夹物安全事件发生概率,夯实车站行车作业安全基础,保障既有线列车运营安全稳定。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及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9月30日至今)具有36万(含以上)轨道交通机电安装相关改造或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日期页,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日期为空的以服务时效为准,以上日期均未明确的业绩将不被认可)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能证明业绩合同真实性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采购人自查)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关联关系声明,需体现不存在以上关联关系,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当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其响应无效(以采购人自查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通过北京地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查询,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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