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张辛庄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张辛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宁河镇张辛庄村委会院内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武盛隆 |
| 项目周期 | 1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资金来源 | 财政局 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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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宁河镇张辛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委托运营项目 | ||
| 挂牌价格 | 12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注册地在宁河区的法人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村盖章后的现场看样确认函) | ||
| 其他描述 | (一)张辛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需要负责以下事项: 1、日照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负责每月工作日用餐:每天午餐及晚餐。 2、如遇老年人无法到日照中心用餐,承包方工作人员负责送餐入户。 3、日照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提供用餐服务的每餐标准:每餐每道菜内肉类(包含猪、鸡、牛、羊)每人定额不少于75g;鱼类:要求种类尽量丰富且每周不重复,鲅鱼每餐每人1条,带鱼每餐每人不少于150g;蛋类:每人每餐每菜不少于70g;主食:要求供应量需要用餐人员吃饱。 4、日间照料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低偿服务收费取得的收入,除食品类原材料采购支出外,原则上在上述文件要求的支出范围内使用。 5、日间照料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获取的财政建设补贴,应用于完善中心设施建设,不得做其他用途。 6、日间照料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要建立专账,明确记载各项收支情况;村委会有权每月对账目进行审核并公示。 7、日照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每月制定4次适合老人的活动,活动面向全村60周岁及以上人群。活动内容包括心理讲座、健康讲座、幸福观影、爱心理发、免费体检等,需每月向村委会提供活动记录、活动佐证。 (二)运营期: 一年 (三)运营要求及验收 1.运营要求: (1);日照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为老年人打造干净舒适的环境,提供无公害“幸福菜”。 (2);日照中心委托运营承包方运营期间每周需提前三天拟好食谱送至村委会审核。若村委会对食谱存在意见,需及时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3);村委会每月对日照中心服务运营情况进行督查评判,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负责但不限于日照中心内装修、装饰、各种设施的维护,使用期间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进行维修。合同到期后,承包方若将设施损坏或丢失,需按照原价赔偿。合同终止后老年日照服务中心内物品全部归村委会所有。 (4);如遇老人在日照中心出现跌倒、突发疾病等意外,承包方及日照中心工作人员有义务辅助老人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告知村委会。村委会不负责其他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村内60周岁以上人员可享受日照中心就餐服务(村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年龄限制进行调整),承包方需要保证就餐人员的用餐权利,低于5人用餐时,村委会有权与承包方终止合同。 (6);每餐餐食以老年人容易消化的菜品为主,芹菜、葱头等不容易咀嚼类蔬菜必须先焯水,再进行下一步烹饪,村委会对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不定期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承包方必须立即整改。承包期间,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上级相关单位要求整改,承包方与村委会协商后进行整改。若承包方停止配餐服务,需与村委会进行协调征得村委会同意,若时间超过7天,自整改结束后承包期限向后顺延,直至服务期满12个月。 (7);日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须打扫干净日照中心活动室、棋牌室、厨房、餐厅、广场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且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干净。如出现因就餐引起的食物中毒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2.运营验收: (1);承包方负责承担老年日照服务中心运营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网费以及后期工程产生的费用等。 (2);村委会按月支付承包费用,每月10日前支付承包费用。如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或承包方自身等原因暂停营业期间村委会不支付承包费,承包方可与村委会协商延期,承包费的给付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用餐人员每月1日前缴纳餐费150元/人/月,由承包方自行收取。 (3);运营费用由国家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如国家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停拨此项款项时,合同自行终止。 (四)运营地点: 张辛庄村民委员会院内 (五)投标方资格要求 面向注册地在宁河区的法人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村盖章后的现场看样确认函)。 (六)其他相关事项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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