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淳安县高铁站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宣传项目
标的名称:淳安县高铁站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授权委托书(上文旅授权(2024〕第42号),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局站车广告资源开发经营的企业。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明确授权无锡高铁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经营“2024年杭黄线(浙江段)灯箱媒体发布合作项目”的广告发布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止。
无锡高铁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经营“2024年杭黄线(浙江段)灯箱媒体发布合作项目”的广告发布业务,站点包含:富阳站、桐庐站、建德站、千岛湖站。本单位采购“淳安县高铁站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宣传项目”此项服务,只能由无锡高铁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具有唯一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海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局站车广告资源开发经营及唯一从事文化广告专业经营的企业,该公司授权无锡高铁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经营“杭黄线浙江段(富阳站、桐庐站、建德站、千岛湖站)”的广告发布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因此,本项目只能从无锡高铁传媒有限公司采购灯箱广告投放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无锡高铁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县前华府2号205-207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陈泽华
联系电话:18767121709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800218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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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75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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