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C8室(万达广场东侧魔方公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CH2025-117
2、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1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100000元
6、采购需求: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法律服务采购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可续签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JY企业的应当提供《JY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拟派法律顾问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法律服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3日(北京时间)至2025年9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C8)报名。
方式:符合本项目采购条件并能提交以下有关资质证明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1)如供应商是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组织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授权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C3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C32室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签章齐全)递交至代理公司邮箱,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
地址:石河子市13小区北三路45号
项目联系人:魏斌
项目联系方式:0993-251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万达广场东侧魔方公寓)
项目联系人:范浩宇 杨静
项目联系方式:13319933808 15699323505
电子邮箱:162527307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