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山考场采购考试车车棚工程项目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四章 询价应答文件格式-二、营业执照及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操作指引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9%3C/strong%3E%3C/p%3E%3Cp%3E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询价程序
(1)投标响应。凡愿意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登陆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jyfw/zfcg-view.html?id=zfcg%EF%BC%8C%E4%B8%8B%E8%BD%BD%E6%9F%A5%E7%9C%8B%E8%AF%A2%E4%BB%B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2)报价并提交询价应答文件。
(3)确定询价结果。采购人按照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4)发布成交公告。在确定成交人后发布成交公告。
(5)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采购人、成交人可在自行采购系统领取成交通知书。
(二)询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询价文件由询价公告、询价须知、用户需求书、询价应答文件格式、合同模板、供应商询价操作流程六部分组成。
2、询价用户需求书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服务期限等要求。
3、询价公告和询价用户需求书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询价公告为准,当询价公告与询价用户需求书不一致时,询价公告优于询价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询价公告的产品数量为准,询价用户需求书中的产品数量应与询价公告中产品数量相对应。
4、供应商按询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全流程线上应答的应答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询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
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三家,否则按照本须知第六条询价有关情况处理。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比例推荐候选成交人。
3、采购人在参与询价的有效供应商中,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人。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最低报价,由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家为成交人。
4、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应答无效处理:
1、报价总价超过项目中的预算总额,或者报价单价超过项目对应的单项预算。
2、供应商资质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本项目规定中产品数量的。
4、供应商响应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约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5、供应商响应的商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约定的商务要求。
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询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
7、供应商应答文件未响应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要求。
(五)询价争议的解决: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应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应答文件中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采购人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六)询价有关情况处理:
1、公开询价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根据以下情况开展:
√1.1采购人可选择继续开展项目,按以下规则处理:
1.1.1.有效供应商为两家的,选取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1.2.有效供应商为一家的,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1.3.无有效供应商的,项目询价失败,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2、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或者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3、供应商询价截止后撤销其询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诚信档案处理。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询价公告、询价用户需求书和询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应答),并对询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重要提示:
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询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网,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询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九)异议/咨询
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有异议/咨询的,可联系采购人答复。
(十)本项目前期提供咨询供应商情况
本项目设计供应商:无
本项目造价咨询供应商:无
本项目监理供应商:无
本项目检测供应商:无
(十一)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所属行业
|
1
|
园山考场采购考试车车棚项目
|
1
|
项
|
180000
|
拒绝进口
|
建筑业
|
工程量清单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深圳市园山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停车棚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
规费(元)
| |||
1
|
园山考场采购考试车车棚项目
|
180000.00
|
|
3394.54
|
8638.27
|
合 计
|
180000.00
|
|
3394.54
|
8638.27
| |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价的汇总。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144973.29
|
|
2
|
措施项目费
|
20762.56
|
|
2.1
|
其中: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
|
|
2.2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3394.54
|
|
2.3
|
履约担保手续费、赶工措施费
|
|
|
2.4
|
其它措施项目费
|
17368.02
|
|
3
|
其他项目费
|
|
|
3.1
|
计日工
|
|
|
3.2
|
总承包服务费
|
|
|
3.3
|
发包人供应材料费
|
|
|
4
|
规费
|
8638.27
|
|
5
|
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
|
174374.12
|
|
6
|
应纳税费
|
5625.88
|
|
6.1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5023.11
|
|
6.2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602.77
|
|
含税建安工程造价=5+6
|
180000.00
|
| |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材料设备暂估合价
| ||||||
1
|
010606012001
|
雨棚钢柱安装
|
1、名称:方形钢柱安装 2、规格:150*150*5mm 3、进行焊接后安装
|
t
|
2.408
|
|
|
|
2
|
010606012002
|
雨棚主梁安装
|
1、名称:条形钢管安装 2、规格:120*60*3mm 3、进行焊接安装
|
t
|
1.943
|
|
|
|
3
|
010606012003
|
雨棚主梁安装
|
1、名称:条形钢管安装 2、规格:100*50*3mm 3、进行焊接安装
|
t
|
1.19
|
|
|
|
4
|
010606001001
|
雨棚钢拉条安装
|
1、名称:圆钢管拉杆安装 2、规格:φ90*3mm 3、进行焊接安装
|
t
|
0.465
|
|
|
|
5
|
010605001001
|
雨棚顶板安装
|
1、名称:彩钢板安装 2、规格:夹层厚度5cm
|
m2
|
309.76
|
|
|
|
6
|
011405001001
|
金属面油漆
|
1、名称:钢管面涂刷防锈漆 2、规格:1底2面
|
m2
|
219.57
|
|
|
|
7
|
041001001001
|
拆除路面
|
1、名称:混凝土路面拆除(面层厚20cm,基层为20cm) 2、规格:120cm*90cm 3、建筑垃圾外运15km
|
m2
|
12.17
|
|
|
|
8
|
010101004001
|
挖基坑土方
|
1、名称:挖基坑土方 2、规格:120cm*90cm*60cm 3、土方外运15km
|
m3
|
7.3
|
|
|
|
9
|
010501003001
|
独立基础
|
1、名称:浇筑独立基础混凝土C30 2、规格:120cm*90cm*100cm
|
m3
|
11.66
|
|
|
|
本页小计
|
|
| ||||||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1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1.1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费率计算)
|
|
1.2
|
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按清单列项)
|
|
1.2.1
|
临时围挡费
|
|
1.2.2
|
基坑内场地硬地化
|
|
1.3
|
产业工人职业训练专项经费
|
|
2
|
履约担保手续费
|
|
3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4
|
赶工措施费
|
|
5
|
冬雨季施工费
|
|
6
|
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7
|
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费
|
|
8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
|
9
|
二次搬运费
|
|
10
|
脚手架费
|
|
11
|
垂直运输机械费
|
|
12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
|
13
|
施工排水、降水费
|
|
14
|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
|
14.1
|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
|
15
|
其他
|
|
合 计
|
| |
注: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可根据工程实际在本表中补充。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
|
项
|
|
|
|
1.1
|
0117050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
台次
|
1
|
|
|
1.1.1
|
C16000100
|
履带式起重机 提升质量M(t) M≤30
|
|
台·次
|
3
|
|
|
合 计
|
| ||||||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详细清单与计价表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1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项
|
|
|
|
2
|
(1)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费率计算)
|
|
项
|
|
|
|
3
|
(2)
|
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按清单列项)
|
|
项
|
|
|
|
4
|
(2.1)
|
临时围挡费
|
|
项
|
|
|
|
5
|
(2.2)
|
基坑内场地硬地化
|
|
项
|
|
|
|
6
|
(3)
|
产业工人职业训练专项经费
|
|
项
|
|
|
|
合 计
|
| ||||||
规费、应纳税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
18
|
|
2
|
应纳税费
|
应纳税费合计
|
|
|
2.1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发包人供应材料费
|
3.02
|
|
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12
|
|
合 计
|
| |||
(二)实质性条款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1
|
满足本项目 用户需求书标★的条款要求
|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详见附件。
(四)定价方法
最低价法
(五)★技术要求
1.设计标准与荷载:
(1)规范遵循:严格遵循最新版国家及行业规范,如《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等,并可按重要性系数提高要求。
(2)荷载考量:风荷载:按50年或10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取值,考虑风振效应,进行风洞试验或CFD模拟以优化造型降低风阻。雪荷载:按当地极值考虑,并计及不均匀堆积和雨雪混合荷载。活荷载:除车辆荷载(含可能的特种车辆)外,考虑检修、清洗荷载。 抗震:在设防烈度基础上,关键节点和构件按更高性能目标设计。
- 材料标准:
(1)钢材:主要承重结构采用Q355B及以上等级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关键焊缝区域要求有良好的Z向抗层状撕裂性能。提供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2)防腐:热浸镀锌:所有钢构件应进行整体热浸镀锌,膜厚符合《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GB/T 13912),平均厚度≥85μm。附加涂层:在镀锌基础上,可采用“锌层+环氧中间漆+氟碳/聚硅氧烷面漆”的复合涂层体系,设计防腐年限≥25年。
(3)膜材/屋面板:金属屋面板:采用高强度铝镁锰合金板或镀铝锌钢板,表面进行氟碳喷涂处理。
3.精度控制:采用数控下料、自动化焊接(机器人焊接),关键焊缝进行无损探伤(UT/RT)。构件加工精度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严格公差要求。
4.节点设计:
(1)采用铸钢节点或高强度螺栓连接节点,减少现场焊接。节点设计应进行有限元分析(FEA),确保应力分布均匀,无应力集中。
(2)所有外露螺栓应为不锈钢材质。
- 5. 基础工程:采用桩基础或独立扩展基础,确保不均匀沉降控制在极小范围内。设置完善的预埋件定位与纠偏系统。
- 安装工艺:采用BIM技术进行全过程施工模拟,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使用全站仪、激光跟踪仪等高精度仪器进行实时测量定位。
- 张拉系统:如为索膜结构,索体应采用高钒镀层或不锈钢索,配套铸钢锚具。张拉过程需采用应力与位移双控,并实施健康监测。
8.排水系统:采用有组织排水,设计充足的排水坡度。落水管可采用内排水或艺术化处理的外排水,管径经过水力计算,确保百年一遇暴雨强度下顺畅排水。
9.防火与防雷:
(1)防火:钢构件涂刷防火涂料,达到设计耐火极限。膜材应选用阻燃或难燃材料(B1级及以上)。
(2)防雷:按二类或三类防雷建筑设计,利用结构构件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形成完整的防雷接地系统。
1.项目工期要求:在合同期内完工,合同期为6个月。
2.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项目完工后30天内由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进行验收,填写履约验收报告和维修验收单。
验收标准:①按图纸及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内容;②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与规范要求;③施工过程记录资料完整
3.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从支付尾款之日起至1年后,该期间为保修期间,有任何问题中标供应商需在48小时内对该部分问题进行处理。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首期款合同金额的70%,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小组验收后,支付合同尾款(实际以财政下达和合同约定为准)。
5.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照要求履行合同内容。除合同另行约定外,乙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单方面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全部已收款项,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两次发函仍无改正或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履约保证金(小于或等于合同款10%)要求:无
(七)报价要求:
(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按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
(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格式自定),证明低价不会影响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或者导致不能诚信履约,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总价明显低于财政预算,未对报低价的原因作出合理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②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委会判定,如评委会认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③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①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图纸内容与工程量清单的总包干价格,对没有填写综合单价与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与合价之中。如有工程量清单未包含图纸内容的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总价与单价不予调整。
②如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采购单位的估算,是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应被理解为是对采购单位要求工作内容的全部定义,也不能作为投标人应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承包人需按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差异结算时可作调整。凡超出图纸范围又未经变更审批程序的内容,都不予计量;未施工的项目,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予以扣减。
(5)除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采购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不得申请额外支付;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八)异常低价审查机制:
评审委员会应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下同)审查的情形内容:一是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询价应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目录
一、询价承诺函
二、营业执照及资格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
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六、报价表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如有)
致:采购人
我公司申请参加 ,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询价,并作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已经详细研究并完全接受本次网上询价项目的所有内容(包括询价公告、询价用户需求书及询价应答文件格式等),并承诺我公司本次投标能完全响应询价要求。
2、我公司具备询价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符合询价文件关于联合体及进口产品的相关资格要求。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7、我公司保证对本询价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未侵犯知识产权;保证在本项目询价过程中不隐瞒真实情况,不提供虚假资料,不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不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8、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9、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0、.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1、我公司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本询价项目中的所有要求(包括询价公告、询价用户需求书及询价应答文件格式等)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依法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义务。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该要求,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12、我公司保证,参与本项目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3、我司参与本项目不联合体投标,不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询价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 “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询价承诺函》且已在“一、询价承诺函”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必填项):
填表日期(必填项): 年 月 日
采购人
(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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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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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供应商
(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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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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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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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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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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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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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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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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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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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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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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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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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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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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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未安排,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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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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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人员(如本项目未安排,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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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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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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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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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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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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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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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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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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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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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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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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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关系(如无,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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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 ||||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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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注明“必填项”的必须填写;未注明“必填项”的,如供应商未填写则视为未安排(或无)。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开标前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投标授权代表人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未安排,可不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主要技术人员(如本项目未安排,可不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
1.上述社保证明材料对应的人员须与《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保持一致,请供应商认真填报,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如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3.如无法按上述要求提供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提交以下材料亦视为符合:
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因为社保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4.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4.1股权关系证明截图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index.html%EF%BC%89%E3%80%81%E6%88%96%E6%9C%BA%E5%85%B3%E8%B5%8B%E7%A0%81%E5%92%8C%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7%99%BB%E8%AE%B0%E7%AE%A1%E7%90%86%E7%BD%91%EF%BC%88http://gjsy.gov.cn/sydwfrxxcx/)%E3%80%81%E6%88%96%E5%85%A8%E5%9B%BD%E7%A4%BE%E4%BC%9A%E7%BB%84%E7%BB%87%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5%B9%B3%E5%8F%B0%EF%BC%88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的股权关系截图)
注:上述股权关系证明截图对应的信息须与《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保持一致。
4.2.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申请参加 项目(此处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 (此处填写项目编号)的项目询价,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承诺所填的股权关系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我公司承诺自股权或管理关系证明材料查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股权关系不会发生变更。如发生变更,将在投标文件中另行申明并附证明材料,保证不出现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否则,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而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
4.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条不适用)。
5.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加下划线的部分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单位名称可在采购公告处查看。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机构)不是本项目的采购单位);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采购公告处查看);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
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
6.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外,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应答无效处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填写指引”的要求进行填写,否则可能被判定无效。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本公司(联合体)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联合体)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本响应供应商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响应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要求(如有)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提供或不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响应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提供或不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 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
|
|
|
六、报价表
(一)报价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大写)
|
投标报价(小写)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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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
1.投标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2.报价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财政预算限额,否则投标文件将被不予受理、或判为无效标。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根据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第五章 合同模板
(仅供参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园山考场采购考试车车棚工程项目
施
工
合
同
项目名称: 园山考场采购考试车车棚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 龙井路128号
发包人(甲方):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承包人(乙方):
签订时间:
发包人(甲方):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 车管总所大车查验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龙井路128号
工程类别(资金来源): 市财政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 。
1.本工程执行标准详见专用条款。
2.本工程质量依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要求达到质量合格。
3.以上规范或标准若有不一致时,以标准高的为准;若出现新颁布的规范和标准,以最新的为准。
4.乙方应根据具体项目的属性,分别按照市政道路法律体系的规定或公路法律体系的规定,履行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合同约定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1.币种:人民币。
2.合同价款(大写):
(小写):
3.项目单价:
详见承包人投标文件,最终工程造价以中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准。
4.结算造价:
本项目要求不得项目外变更,只可在合同价范围内变更,其结算价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确定,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以审定的结算审核报告为结算依据。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金额。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承包人应详细阅读理解本工程设计文件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图纸资料,认真细致领会招标文件要旨,并充分、详细考察工地现场。充分了解项目所在位置、设施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批准。
承包人应充分的考虑该项目的特点和其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应严格按照有关的规范规定履行本合同,并自行承担履行本合同的全部风险。
1.协议书;
2.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3.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及造价文件;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和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养护、竣工,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乙方明确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全部知悉本协议提到的《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规程(试行)》《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模式》《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财政资金拨付办法》《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深圳市补充规范等有权部门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甲方已经印发的有关文件、标准、制度的内容,乙方同意将上述文件制度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并承诺严格遵照以上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如有违反,则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经知悉并同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有权部门已经印发的文件以及甲方或市交通运输局系统,已经印发的有关文件、文书规定的或与乙方合同约定的罚金、罚款、不良记录、信用惩戒等措施均为本协议的乙方违约责任构成部分。
3.本协议所提到的涉及甲方乙方权利义务的文件、文书等,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文件、规范文件等已经依法公开的文件外,均应当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或由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签收。
4.甲方解除协议(或协议项下具体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应及时、全面的履行解除协议相配套的义务及附随义务,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1.本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深圳市 。
2.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的,发包人除有权按约定收取违约金外,还有权同时要求限期整改,承包人未按要求限期整改达标的,除合同另有明确的约定外,发包人有权按原标准的两倍另行收取违约金,发包人并不免除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3.本协议有关乙方违约责任的约定,相关条款的内容存在差异的,均属有效,甲方有权自行选择适用条款。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具体合同就违约行为约定一定金额范围内的浮动违约金的,每次乙方应支付的具体金额应由甲方根据违约情形单方确定(甲方有权径行要求按最高额支付),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实际损失。
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按规定应送深圳市财政局审查备案的,应及时履行报备手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备案作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在按要求备案后生效;有关法律、法规未对生效要件作特殊规定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5.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七份,备案两份。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按前款规定执行。(以下为签字页)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审 核: 开户银行 :
经 办 人: 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供应商询价操作流程
(1)供应商登录系统
操作步骤:(1)点击【公告大厅】,选择自行组织,点击【下载采购文件】。下载交易文件等同于意向登记,后续可对项目进行投标。
2.【我的投标情况】中的各功能解答
前置条件:(1)供应商登录系统
(2)下载交易文件
操作步骤:(1)点击【我的投标情况】,自行组织,点击【进入】,页面会跳转到该项目的详情
2.1【询价公告】
点击查看下载邀请公告
2.3【应答报价】
点击应答报价,填写报价,将应答文件作为附件上传,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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