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近零排放循环利用(EPC)总承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近零排放循环利用(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管备案(2025)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规模:新建1套环保近零排放循环利用装置及配套设施,回收率不低于92%,建设规模为120m3/h。本项目属于EPC工程,新建1套环保近零排放循环利用装置及配套项目的工艺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系统清洗、试压试漏、吹扫、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进水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各种备品备件的供应,并提供性能保证方面的技术要求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LOPA))、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并负责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交工技术文件归档、固定资产清册编制、数字化交付、6S、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并修补缺陷等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土建施工、公辅配套工程(含压滤房、风机房、水泵房、加药间、现场巡检室、物料室、配电室、机柜间、控制室、原水池改造等)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投标方从质量、工期、费用等方面向招标方负责。本EPC工程投标方应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培训、交付使用的一条龙交钥匙等负完全责任”。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7694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近零排放循环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合同估算价:345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300.0天
招标范围:新建1套环保近零排放循环利用装置及配套设施,回收率不低于92%,建设规模为120m3/h。本项目属于EPC工程,新建1套环保近零排放循环利用装置及配套项目的工艺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系统清洗、试压试漏、吹扫、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进水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各种备品备件的供应,并提供性能保证方面的技术要求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LOPA))、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并负责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交工技术文件归档、固定资产清册编制、数字化交付、6S、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并修补缺陷等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土建施工、公辅配套工程(含压滤房、风机房、水泵房、加药间、现场巡检室、物料室、配电室、机柜间、控制室、原水池改造等)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投标方从质量、工期、费用等方面向招标方负责。本EPC工程投标方应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培训、交付使用的一条龙交钥匙等负完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本项目的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连续三年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需提供全面、完整、清晰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公司成立时间短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年限的提供已有年度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公司且年限不足一年的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4、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EPC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盖章的已完工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份已完工的处理能力大于100m3/h(或大于2400m3/d)且系统水回收率不小于90%的中水回用项目或中水处理工艺单元的设计带施工工程或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注:(上述业绩提供要求: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开具盖章的证明文件;②合同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③提供清晰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6、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769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5年07月04日 0:00 时至2025年07月08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 10: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汪主任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753170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汪主任 | 联系人:刘建华、葛景润 |
电话:0971-7531707 | 电话:0971-6130260 |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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