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市教育局等屋顶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市教育局、市开放大学、市委党校等屋顶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111.86万元,招标人为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市教育局、市开放大学、市委党校等屋顶光伏项目,本项目装机容量为6.08MWp。项目所发电量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市教育局、市开放大学、市委党校等屋顶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市教育局、市开放大学、市委党校等屋顶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条件:
①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互相兼任。)的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气专业注册工程师、或电气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电力或电气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方)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项目4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施工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3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个,施工单位不超过2个)。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5日17时30分
售价(元):¥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