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国友【2025】09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166076837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潮州市枫春南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石桂钦,0768-2353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16607683737
代理机构地址: 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10号长途运输公司综合楼三幢东一梯3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为做好支队机关及所属消防站的行政及执勤车辆的日常维修与保养,更好的开展后勤保障工作项目。总预算为据实结算,共分为1个包,服务期二年。
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单位采购项目: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预算110000.00元、2027年车辆维修保养预算140000.00元,总计为250000.00元。
1.2、消防车辆巡检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对执勤车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掌握车辆数量性能、维护周期,建立车辆电子档案和维修保养记录,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遂行抢修工作,负责提醒用户开展维保工作。
1.3、服务要求
1.热情承接采购人维修任务,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时效要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
2.为车辆建立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零配件更换、里程数、保养等内容的单车维修档案和健全独立的财务账目。
3.严格执行车辆维修进出厂登记和质量检验制度,并按照车辆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车辆进出厂登记台帐、车辆维修派工单、材料清单和结算清单。
4.严格按规定开具规范、合法的维修机打票据及机打明细,同时,供应商每季度末需为采购人提供本季度消费的明细清单。
5.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车辆维修行业管理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6. 全年提供24小时×365天的维修和救援服务: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在材料采购正常工作情况下,小修车辆当天完成,其它故障应尽快维修,按口头达成的协议和行业规定的时间和维修质量标准处理;当车辆遇到需要大修或者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时,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供应商派遣其技术团队中的高级技师为本项目服务;维修场所应设有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应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车辆在潮州市范围内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时,维修场所须无偿免费拖车;保证每月能为每辆车提供不低于两次全车免费检测服务。
7. 对采购人车辆供应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所有车辆的维修及保养更换的零部件需按车原装配件更换。
8.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定期走访征求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以热情、高效、方便、全面的服务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9.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零配件的生产厂家等主渠道进行采购(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零配件来源的发票复印件),不允许在市面随意采购不合格的零配件。凡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使用副厂、伪劣配件,给采购人成损失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核实后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的采购活动。维修更换的配件,供应商必须保留,供采购人车辆管理人员鉴别车辆故障原因。
10. 应保证维修质量标准,质保期内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鉴定,确属维修不当或使用伪劣配件造成的,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总成大修:15000 公里或 120 天。
(2)小修:1000 公里或 30 天。
(3)一级维护:300 公里或 10 天。
(4)二级维护:1500 公里或 20 天。
(5)电器故障:5000 公里或 30 天。
(6)空调维修:5000 公里或 60 天。
(7)全车喷漆:20000 公里或 6 个月。
(8)更换的轮胎必须是公司货(三包)。
11. ★供应商须承诺:若其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后期如发生车辆维修事项,成交供应商实际收费不得高于各类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的成交单价;同时承诺列表中未列配件的维修费用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如成交供应商违反承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12. 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含3%)以内,若返修率超过3%,在3%-5%(含5%),每次扣除当期完成的合同款的1%;返修率超过5%,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3.本项目在到期后进行财务决算或审计;成交供应商须完全配合审计工作,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财务、业务凭证。
14.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出现的问题责令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服务期内因同一问题下达超过2次整改通知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如有维修问题产生的经济损失,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15.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对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粤价【2009】43号《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价格管理办法》(2009年3月1日起执行)等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如有更新版本或替代法律法规,则按照最新的标准以及法律法规执行。
1.4、付款方式
结算维修款项为季度结算,供应商应当于每个季度按采购人的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季度的维修费用清单及发票,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支付给供应商。
每维修完一辆车,提供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维修保养结算单;结算时全额发票递交到所维修车辆的所属部门,采购人在收到结算单及发票后按季度支付维修款。
二、报价要求
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应急维修、二十四小时免费拖车和其他有关的维修服务。
公务用车由供应商按《广东省2015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报价明细表》中的维修内容(附表2)进行维修保养,提供合理、准确的诊断项目,并由中标人具备资质维修技术人员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包括汽车的日常维修及保养、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大修、总成修理、小修、专项维修和保险维修业务。
零配件费用=零配件进货价格(附表1)×(1+附加管理费费率)
附加管理费费率= %
注:供应商所报“附加管理费费率”范围为:0%≤附加管理费费率<100%,附加管理费费率必须为固定值,不接受区间报价,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填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 元(大写: )
2027年车辆维修保养= 元(大写: )
以上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需求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对“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技术方案和报价,现对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集技术方案和报价。
1、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意见反馈方式: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技术方案及报价,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其他:
1、本公示为需求询价公示,最终采购需求及标准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2、无论征集单位是否查阅或采用投递资料的技术参数,投递人应保证递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产生因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资料投递人承担相关责任。因投递资料失实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征集单位将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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