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高端智能装备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新区高端智能装备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0923000200017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高端智能装备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已由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阜政服投资备【2026】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阜恒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阜宁阜恒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宁高新区纬二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原世通厂区剩余约60亩地块、原圣奥化工约66.07亩地块,主要建设高标准厂房、生产用房、综合用房、仓库等建筑及设施。拟在原世通剩余地块新建两栋两层高标准厂房【两栋厂房单体均为建筑面积约12370平方米,地上2层,砼框架结构】,原圣奥地块新建一栋两层高标准厂房、一栋6层附属配套用房【其中厂房单体建筑面积约25260平方米,地上 2层,砼框架结构;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7520平方米,地上6层,砼框架结构】;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9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55 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425 日历天。暂定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 12 月 1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7年 1月 14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 3 月 12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红线范围内测量(如有)、勘察、初步设计(含优化和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阜宁县最新规范标准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含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 2 年,成活率为 100%;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如有)、设备基础(如有)、装饰、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网、 雨污水管网、门卫/消防控制室、外墙、雨棚、门窗工程(含防火门、其它门窗等)、围墙、防水、保温、防腐等施工总承包、厂区道路(含停车场)、绿化(草坪)、路灯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并承担全部保修责任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里从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即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以及现场通临时道路)起,直至项目完成交钥匙使用。
2.2.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含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初步设计【含建筑物、构筑物、雨污水管网、消防、绿化、路灯、室内简装、室外装饰、钢结构、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室外道路、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道附属配套工程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各种方案】等;
②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外立面装饰、门卫/消防控制室、钢结构、室外道路(含路灯)、室外强弱电管道、绿化(草坪)、雨污水及排水系统、智能化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
注:③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④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设计和专项设计,设计成果深度需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招标人不再另行委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设计事项,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若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⑤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⑥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2.2施工内容:
施工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如有)、设备基础(如有)、装饰、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网、 雨污水管网、门卫/消防控制室、外墙、雨棚、门窗工程(含防火门、其它门窗等)、围墙、防水、保温、防腐等施工总承包、厂区道路(含停车场)、绿化(草坪)、路灯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材料及设备(电梯如有)等由总承包负责采购及施工。
注:①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施工及采购除以上约定的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发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③招标人有权对项目中部分专业工程进行调整或增减,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2.4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5竣工验收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6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7培训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c.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4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单项合同总金额达1.1亿元(含)以上的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中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单项合同总金额达1.1亿元(含)以上的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中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单项合同总金额达1.1亿元(含)以上的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中的工程施工业绩,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从2026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6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2024年10月28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10月28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此条建议集中建设项目选用,其他项目可不选择)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不限区域),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 。
(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12月 1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2月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8088/
8.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链接]#/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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