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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中标供应商投标业绩:无。
4、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详见【附件三】。
5、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晓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6.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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