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和江津区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2﹞288号、津发改审﹝2022﹞289号(项目代码:2206-500116-04-01-306382、2206-500116-04-05-84555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及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圣泉街道双龙社区津马路1355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江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选址于江津区圣泉街道双龙社区津马路 1355号,项目计划用地3501.00㎡(5.25亩),房屋综合建筑面积2618.11㎡,拟建床位数87张,宿舍人均面积不少于4㎡,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3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厅、居室、观察室、活动室、心理辅导室、食堂、餐厅、卫生间、洗浴室、图书室、母婴室、教工办公室、警务室、医疗室、储藏室等,设置相应的无障碍设施。
江津区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选址于江津区圣泉街道双龙社区津马路 1355号,项目用地2197㎡(4.6亩),房屋综合建筑面积约1449.69㎡。拟建床位数53张,宿舍人均面积不少于4㎡,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2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厅、餐厅、厨房、宿舍、心理咨询室、医务室、警务室、教室、储藏室卫生间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璘工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周建军 | 联系人: | 张攀恒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7522635 | 联系电话: | 023-673851561776483434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