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标段
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12月10日9:30”修改为“2026年2月6日9:3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年12月9日18:30”修改为“2026年2月5日18:30”。
3.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后续补遗公告为准。
4.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以下简称保函或保单)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保函或保单中的开标日期(2025年12月10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5.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招标人:泸州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鼎泰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承 诺 函
泸州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标段补遗01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的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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