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大黄堡镇/大杨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大杨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大杨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涛 |
项目周期 | 1年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1800元/天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大黄堡镇大杨庄村环境整治机械服务 | ||
挂牌价格 | 1800.000元/天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公司。 | ||
其他描述 | 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村周边垃圾清理道路清雪等项目,服务期1年,全年预计服务40天(每天按8小时计算),工程机械包括小型挖掘机小型每天1000元、大型挖掘机每天1800元、翻斗车每天400元、铲车每天1000元,暂以大挖掘机服务费1800元/天挂牌,最后按成交结果的反向竞价幅度确定其他机械的中标单价,最终以各类机械实际产生的天数按中标单价支付服务费,最后达到招标方验收标准;2、该项目服务期为1年,服务保洁工作范围及要求必须服从招标方领导,保证环境卫生良好,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给村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款项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分期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4、注意事项: 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5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5、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