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永新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 |||||
招标工程项目 | 禾水河流域永新县东里大桥至将军大桥段生态修复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永新县禾水河东里大桥至将军大桥段右岸河道,子珍大道西侧地块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永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永发改环资字【2025】21号 、永发改设审字【2025】36号 | |||||
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7372.8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2626317.65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禾水河流域永新县东里大桥至将军大桥段生态修复工程 | ||||
标段二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提供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准)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40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经备案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具体详见其它条件)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技术负责人 | 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均应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只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均为市政专业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2626317.65元,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2、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注册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名,均应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1名)只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均为市政专业;5、社保证明:各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2025年02月-2025年07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6、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9、以上“法定代表人证书”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12、本项目增加类似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准)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40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经备案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业绩证明材料需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准。投投标人提供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准)承建过的省内工程项目作为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省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中可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省外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和查询结果截图。1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14、招标人:永新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770407371。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泽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肖鹏,联系电话:15170883244,邮箱:251911028@qq.com。监管单位: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6-7722164。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08-25 00:00:00.0(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联系人 | 肖鹏 | 联系电话 | 15170883244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8月07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8月07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8月0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