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701]GYG[TP]2026003
二、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刑警大队办公楼第七层“党员活动”与“民警健身”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装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建省志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16号202室 | 187,000.00元 | 合计响应报价(总价):187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工程类(福建省志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装修工程 | 7楼装修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项 | 蓝寿春 | 闽2352016201788571 | 187,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林泽轩 |
| 评审专家: | 施国胜 、 苏树林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工程标准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的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标准计取,单个项目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该费用纳入投标总价中,如遇启动价格澄清供应商应根据收费标准测算单独列明,否则视为澄清报价不完整,评审委员会可能做出对其不利的判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账 号:35050167243300001196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关于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刑警大队办公楼第七层“党员活动”与“民警健身”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装修改造项目的采购项目:0.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优惠情况:无。
3、未成交的供应商可至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其排序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东山路197号
联系方式:0599-885610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
联系方式:0599-8636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玲
电话:0599-8636905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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