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市管河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市管河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或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iNing%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20%E6%97%A509%E6%97%B630%E5%88%86(%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5%89%8D%E6%8F%90%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SZBM-2025-G0154
(省网)SDGP370800000202502000612
2.项目名称: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市管河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总金额:257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市管河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咨询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7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质量检测与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
(4)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两个及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6)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办理登录、注册,响应、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签字盖章及交标等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9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iNing%EF%BC%89%E5%8F%8A%E4%B8%AD%E5%9B%BD%E5%B1%B1%E4%B8%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http://www.ccgp-shandong.gov.cn%EF%BC%89%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方式:网上下载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投标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http://***/),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无需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 CA、电子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0537-7817075 、0537-6050123。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时间:所有电子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五、解密时间:
1.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后。
2.地点:投标人在开标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20分钟内使用 CA 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
(1)投标人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供应商注册。
(2)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去标识化”(暗标)评审
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2025〕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本通知可在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s://***/%E3%80%82%3C/p%3E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7号
联系人:谷科长 联系电话:0537-29669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卓秀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中德广场D座4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63700663
日期:2025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