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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智慧物流仓储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宜昌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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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都市智慧物流仓储项目(一期)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5〕432号。招标人为宜都市中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辐射宜都市及周边物流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7239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026.65平方米,其中新建物流冷库建筑面积15205.3平方米,物流仓储建筑面积60821.35平方米(货物仓库30410.7平方米、公共仓库15205.3 平方米、保管仓7702.7平方米,分拣、打包等功能区7502.65 平方米),配套建设现代物流配送系统、云仓管理系统、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包含停车位200个,充电桩40个。

(2)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宜都市黄莲头村。

(4)招标范围:(1)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服务);(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3)工程设计;(4)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5)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等)。实际工作最终以委托人确定的内容及范围为准。

(5)履约期限:全过程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开始实施至项目验收移交;设计服务:自合同签订起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勘察工作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造价咨询服务至竣工决算审核完成止;监理服务从勘察设计阶段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其他服务应满足委托人的合理时间要求。

(6)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委托人的建设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其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燃气不做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工作的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②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8)监理机构人员: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成员)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人。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人员社保:拟派本项目的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医保或公积金(三者中提供其一即可)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或其分公司。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

(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室01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5年 11 月 14 日。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黄超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28221

招标人:宜都市中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城乡路27号

联系人:张禹

联系电话:0717-484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号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0717-4828221

行业主管部门: 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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