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委党校改扩建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补遗
各投标申请人: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2.2.2 预付款担保”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进行担保:(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修改为:“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2、本次招标补遗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什邡市委员会党校
2025年09月22日
